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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888    发布于:2023-11-07 06:35   

  万向平台-万向注册-万向平台自助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猪肉及副产品,食用菌及其制品,蜜饯果脯,牛肉及副产品,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食品,淀粉及其制品,水产品,蛋及蛋制品,蔬菜,禽类及副产品,水果等13类食品86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856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猪肉及副产品97批次,全部合格;食用菌及其制品86批次,全部合格;蜜饯果脯69批次,全部合格;牛肉及副产品34批次,全部合格;方便食品30批次,全部合格;饼干12批次,全部合格;罐头食品12批次,全部合格;淀粉及其制品20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9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水产品10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0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蛋及蛋制品10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0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蔬菜4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禽类及副产品4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水果3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1.标称北京康力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的玉米淀粉,经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发现,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康力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2.北京华冠商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物中心经营的鲜皮皮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3.供销一家(北京)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4.乐天超市有限公司北京顺义石门店经营的香蕉,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测发现,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乐天超市有限公司北京顺义石门店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5.标称河北滦平华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幸福荣耀(北京)超市有限公司宋家庄店经营的乌鸡,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河北滦平华都食品有限公司对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该批次乌鸡产品为涉嫌假冒生产,并被立案调查。

  6.北京市海淀区四道口吴细珠食品经营部经营的鲈鱼(淡水),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氧氟沙星均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7.北京元开鲜美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红皮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2019年版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考值、《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调味食用菌》(Q/GLS 0001S-2018 备案号:51003560S-2018)、《风味食用菌》(Q/JDZ0002S-2019)、《调味食用菌》(Q/GLS0001S-2018)、《风味食用菌》(Q/JLS0002S-2018)、《调味食用菌》(Q/CDS 0001S-2018 备案号:51140015S-2018)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1. 鲜食用菌抽检项目包括乐果、二氧化硫残留量、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氟氰戊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溴氰菊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百菌清、腐霉利、荧光增白剂、荧光物质(254nm)、荧光物质(365nm)、铅(以Pb计)、镉(以Cd计)、马拉硫磷等19个指标。

  2. 干制食用菌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等5个指标。

  3. 腌渍食用菌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亚硝酸盐(以NaNO2计)、亮蓝、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日落黄、柠檬黄、胭脂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苋菜红、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诱惑红、铅(以Pb计)、镉(以Cd计)等15个指标。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488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无花果 蜜饯》(Q/JB 0009S-2018 备案号:44510143S-2018)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糕类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亮蓝、大肠菌群、展青霉素、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日落黄、柠檬黄、沙门氏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胭脂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苋菜红、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铅(以Pb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霉菌等18个指标。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2019年版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考值、《调味面制品》(Q/ZHS 0001S-2018)、《调味面制品》(Q/RXS 0001S-2018)、《调味面制品》(Q/LHWL 0002S-2019)、《调味面制品》(Q/LHPP 0004S-2018)、《调味面制品》(Q/ZMWL 0001S-2018)、《调味面制品》(Q/HJYW 0001S-2019)、《调味面制品》(Q/YGG 0004S-2018)、《调味面制品》(Q/ZMWL 0001S-2019)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1. 方便粥、方便盒饭、冷面及其他熟制方便食品等抽检项目包括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3个指标。

  2. 调味面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铅(以Pb计)等4个指标。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100-201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饼干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沙门氏菌、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金黄色葡萄球菌、铅(以Pb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霉菌等13个指标。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GB 7098-2015)、《板栗罐头》(Q/HMKD0001S-2017 备案号:130709S-2017)、《袋装熟板栗和仁》(Q/FYS0001S-2019 备案号:131582S-2019)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1. 水产动物类罐头抽检项目包括商业无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镉(以Cd计)等6个指标。

  2. 食用菌罐头抽检项目包括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二氧化硫残留量、商业无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等9个指标。

  3. 水果罐头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商业无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7个指标。

  4. 畜禽肉类罐头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商业无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等9个指标。

  5. 其他罐头抽检项目包括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等6个指标。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GB 31637-2016)、《魔芋淀粉制品》(Q/LPS 0005S-2017)、《风味魔芋制品》(Q/LMF0003S-2018)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1. 其他淀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铅(以Pb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铬(以Cr计)等5个指标。

  2. 粉丝粉条等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铅(以Pb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3个指标。

  4. 淀粉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大肠菌群、铅(以Pb计)、霉菌和酵母等4个指标。

  抽检依据是《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2015)、《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1. 海水鱼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土霉素、孔雀石绿、己烯雌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氯霉素、组胺、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等13个指标。

  2. 海水蟹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孔雀石绿、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氯霉素、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等10个指标。

  3. 淡水鱼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土霉素、孔雀石绿、己烯雌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氯霉素、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氧氟沙星等13个指标。

  4. 淡水蟹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孔雀石绿、己烯雌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无机砷(以As计)、氯霉素、甲基汞(以Hg计)、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等13个指标。

  5. 其他水产品(含其他软体动物)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孔雀石绿、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氯霉素、铅(以Pb计)、镉(以Cd计)等9个指标。

  6. 淡水虾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土霉素、孔雀石绿、己烯雌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氯霉素、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等12个指标。

  7. 海水虾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土霉素、孔雀石绿、己烯雌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氯霉素、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雌二醇等13个指标。

  8. 贝类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孔雀石绿、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氯霉素、铅(以Pb计)、镉(以Cd计)等9个指标。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18)、《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1]1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 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1. 鸡蛋抽检项目包括利巴韦林、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培氟沙星、多西环素(强力霉素)、总汞(以Hg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氟苯尼考、氟虫腈(以氟虫腈、氟虫腈砜、氟虫腈亚砜之和计)、氧氟沙星、氯霉素、洛美沙星、苏丹红Ⅰ、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诺氟沙星、金刚烷胺、铅(以Pb计)、镉(以Cd计)等22个指标。

  2. 鲜蛋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总汞(以Hg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氟苯尼考、苏丹红Ⅰ、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铅(以Pb计)、镉(以Cd计)等13个指标。

  抽检依据是《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1. 猪肉抽检项目包括克伦特罗、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喹乙醇代谢物、四环素、土霉素、地塞米松、培氟沙星、多西环素(强力霉素)、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氧氟沙星、氯丙嗪、氯霉素、沙丁胺醇、洛美沙星、特布他林、磺胺类(总量)(磺胺甲基嘧啶、磺胺甲恶唑、磺胺二甲嘧啶、磺胺间二甲氧嘧啶、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喹噁啉、甲氧苄啶、磺胺嘧啶)、莱克多巴胺、诺氟沙星、达氟沙星、金霉素、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等28个指标。

  2. 猪副产品(猪肝、猪肾等)抽检项目包括五氯酚酸钠、克伦特罗、喹乙醇代谢物、土霉素、地塞米松、培氟沙星、多西环素(强力霉素)、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氟苯尼考、氧氟沙星、氯丙嗪、氯霉素、沙丁胺醇、洛美沙星、特布他林、磺胺类(总量)(磺胺甲基嘧啶、磺胺甲恶唑、磺胺二甲嘧啶、磺胺间二甲氧嘧啶、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喹噁啉、甲氧苄啶、磺胺嘧啶)、莱克多巴胺、诺氟沙星、达氟沙星、金霉素、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等25个指标。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 (2015年第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1. 芹菜(叶菜类蔬菜)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乐果、克百威、吡虫啉、对硫磷、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敌敌畏、敌百虫、杀螟硫磷、毒死蜱、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水胺硫磷、灭线磷、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甲拌磷、甲胺磷、百菌清、磷胺、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马拉硫磷等26个指标。

  2. 普通白菜(叶菜类蔬菜)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乐果、克百威、啶虫脒、对硫磷、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敌敌畏、敌百虫、杀螟硫磷、毒死蜱、氧乐果、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甲胺磷、磷胺、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马拉硫磷等20个指标。

  3. 菜豆(豆类蔬菜)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乐果、克百威、多菌灵、对硫磷、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敌敌畏、杀螟硫磷、毒死蜱、氧乐果、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甲胺磷、磷胺、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马拉硫磷等19个指标。

  4. 油麦菜(叶菜类蔬菜)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对硫磷、氧乐果、水胺硫磷、灭线磷、甲基对硫磷、甲拌磷、甲胺磷等8个指标。

  5. 黄瓜(瓜类蔬菜)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克百威、吡虫啉、多菌灵、对硫磷、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敌敌畏、敌百虫、杀螟硫磷、毒死蜱、氧乐果、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甲胺磷、磷胺、腐霉利、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马拉硫磷等21个指标。

  6. 辣椒(茄果类蔬菜)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乐果、克百威、多菌灵、对硫磷、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敌敌畏、敌百虫、杀螟硫磷、氧乐果、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甲胺磷、磷胺、腐霉利、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马拉硫磷等20个指标。

  7. 姜(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克百威、对硫磷、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敌敌畏、杀螟硫磷、氧乐果、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甲胺磷、磷胺、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等15个指标。

  8. 韭菜(鳞茎类蔬菜)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乐果、克百威、多菌灵、对硫磷、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敌敌畏、杀螟硫磷、毒死蜱、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水胺硫磷、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甲拌磷、甲胺磷、磷胺、腐霉利、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氟虫腈、氯唑磷、灭多威等25个指标。

  9. 马铃薯(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乐果、克百威、对硫磷、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敌敌畏、氧乐果、甲基对硫磷、甲胺磷、磷胺、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等14个指标。

  10. 菠菜(叶菜类蔬菜)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乐果、克百威、对硫磷、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敌敌畏、杀螟硫磷、毒死蜱、氧乐果、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甲胺磷、磷胺、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马拉硫磷等18个指标。

  11. 大白菜(叶菜类蔬菜)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敌敌畏、杀螟硫磷、毒死蜱、氧乐果、水胺硫磷、灭线. 结球甘蓝(芸薹属类蔬菜)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乐果、克百威、吡虫啉、啶虫脒、对硫磷、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敌敌畏、杀螟硫磷、毒死蜱、氧乐果、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甲胺磷、磷胺、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马拉硫磷等20个指标。

  13. 豆芽抽检项目包括6-苄基腺嘌呤(6-BA)、二氧化硫残留量、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铅(以Pb)、铬(以Cr计)、镉(以Cd计)等7个指标。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1. 禽副产品(鸡肝)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氟苯尼考、氧氟沙星、磺胺类(总量)、金刚烷胺等9个指标。

  2. 鸭肉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氟苯尼考、氧氟沙星、磺胺类(总量)、金刚烷胺等9个指标。

  3. 鸡肉抽检项目包括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利巴韦林、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四环素、土霉素、培氟沙星、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尼卡巴嗪残留标志物、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挥发性盐基氮、替米考星、氟苯尼考、氧氟沙星、氯霉素、沙拉沙星、洛美沙星、甲硝唑、磺胺类(总量)、诺氟沙星、金刚乙胺、金刚烷胺、金霉素等25个指标。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1. 柑、橘(柑橘类水果)抽检项目包括丙溴磷、戊唑醇、毒死蜱、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苯醚甲环唑、螺螨酯等8个指标。

  2. 梨(仁果类水果)抽检项目包括丙溴磷、久效磷、克百威、多菌灵、对硫磷、敌敌畏、毒死蜱、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水胺硫磷、灭多威、灭线磷、烯酰吗啉、甲基对硫磷、甲胺磷、联苯菊酯等19个指标。

  3. 西瓜(瓜果类水果)抽检项目包括丙溴磷、久效磷、克百威、多菌灵、对硫磷、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水胺硫磷、灭多威、烯酰吗啉、甲基对硫磷、甲胺磷、联苯菊酯等16个指标。

  4. 葡萄(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抽检项目包括丙溴磷、久效磷、克百威、多菌灵、对硫磷、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水胺硫磷、灭多威、烯酰吗啉、甲基对硫磷、甲胺磷、联苯菊酯等16个指标。

  5. 荔枝、龙眼等抽检项目包括丙溴磷、久效磷、克百威、多菌灵、对硫磷、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水胺硫磷、灭多威、烯酰吗啉、甲基对硫磷、甲胺磷、联苯菊酯等16个指标。

  6. 苹果(仁果类水果)抽检项目包括丙溴磷、丙环唑、久效磷、克百威、吡唑醚菌酯、多菌灵、对硫磷、戊唑醇、敌敌畏、毒死蜱、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水胺硫磷、灭多威、烯酰吗啉、甲基对硫磷、甲胺磷、联苯菊酯、苯醚甲环唑等21个指标。

  7. 橙(柑橘类水果)抽检项目包括丙溴磷、久效磷、克百威、多菌灵、对硫磷、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水胺硫磷、灭多威、烯酰吗啉、甲基对硫磷、甲胺磷、联苯菊酯等16个指标。

  8. 香蕉(热带和亚热带水果)抽检项目包括丙溴磷、久效磷、克百威、吡唑醚菌酯、多菌灵、对硫磷、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水胺硫磷、溴氰菊酯、灭多威、烯酰吗啉、甲基对硫磷、甲胺磷、联苯菊酯、肟菌酯、苯醚甲环唑、百菌清、腈苯唑等22个指标。

  9. 桃(核果类水果)抽检项目包括丙溴磷、久效磷、克百威、多菌灵、对硫磷、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水胺硫磷、灭多威、烯酰吗啉、甲基对硫磷、甲胺磷、联苯菊酯等16个指标。

  抽检依据是《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牛肉抽检项目包括克伦特罗、呋喃唑酮代谢物、土霉素、地塞米松、培氟沙星、多西环素(强力霉素)、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林可霉素、氟苯尼考、氧氟沙星、氯霉素、沙丁胺醇、洛美沙星、特布他林、磺胺类(总量)、莱克多巴胺、诺氟沙星、铅(以Pb计)等18个指标。

  乳基婴儿配方食品、豆基婴儿配方食品抽检项目包括亚油酸、氯、水分、沙门氏菌、灰分、牛磺酸、硒、硝酸盐(以NaNO₃计)、碘、碳水化合物、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脂肪、蛋白质、铁、铜、锌、镁、阪崎肠杆菌等20个指标。

  镉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DNFP)和国际职业卫生重金属委员会将镉列入重点研究的环境污染物,世界卫生组织(WHO)则将其作为优先研究的食品污染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镉的限量值为0.5 mg/kg。

  恩诺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种化学合成的广谱抑菌剂,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第235号公告)规定所有食品动物的肌肉中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的限量值为100 μg/kg,产蛋鸡不得使用恩诺沙星。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自2016年12月31日起,停止经营、使用用于食品动物的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